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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︰人類死後審判的地獄,真的是永遠不死的火嗎?那樣殘忍的刑法是不是太過嚴重,或者說太沒有人情味,太沒有意義了?

答︰人類死後需要面對神的審判,也的確存在地獄和不滅的火,將來甚至還存在一個硫磺火湖,魔鬼、不信耶穌的人、背棄基督信仰的人,都要被丟進火湖中,永永遠遠受苦。

我們會覺得這樣殘忍的刑罰太過嚴重,太沒人情味,太沒意義,因為我們不認為多數受罰的人,罪有這麼重。然而,我們會有這樣的想法,是因為我們沒有被神聖潔的光照射過,以致沒有看見自己的污穢和罪惡。

我們一向只和周遭的人比較,所以不覺得自己(或別人)有多麼敗壞。然而一旦面對完全聖潔無暇的神,我們就像被大光照透的污穢角落一樣,任何塵垢都無所遁形,只配用永火來潔淨。所以我們若被神光照,就會承認,神即使把我們打入最深的地獄,也是我們該當的,一點不冤枉。

先知以賽亞應該算是相當聖潔的人了,但當他親眼見到神坐在高高的寶座上時,才驚覺自己是何等污穢的人,也住在污穢的人群當中,該當滅亡(賽6:5)。英國著名的傳道人司布真得救前,雖未犯過甚麼大罪,但他也是被神光照,感受到自己的罪惡沉重,只配被神厭棄,神即便罰他下地獄,也是公道的。他說:

「神樂意在我作孩童的時期,就使我有罪的感覺。我過著一種可憐的人生,沒有盼望,沒有安慰,心裡常想神定規不會救我。我自以為是人類中第一個可咒詛的人,縱使我沒有犯過什麼公開頂撞神的大罪,但我回憶自己從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栽培,因此我的罪自然比別人加倍沉重。我求神憐憫我,然而我深怕祂不會赦免我。最後這種情況愈過愈強烈,我簡直是十分痛苦,任何事情都不能作,我的心破碎了。有六個月之久我一直禱告,撕裂肺腑的懇切禱告,可是答應總不來到。有時我十分厭倦這個世界,巴望快死,但是轉念一想,此後還有一個更可怖的世界,我豈能毫無準備地來到創造我的主面前?我向神時而心懷惡念,認為祂是個最無心肝的暴君,因為祂不聽我的禱告;時而轉念我只配被祂厭棄,祂即便罰我下地獄,也是公道的。」(摘自http://wellsofgrace.com/biography/intro/brief-bio/spurgeon/chapter02.htm

神是宇宙間最公平、公義的那一位,祂沒有虐待狂,反而是滿有憐憫、慈愛,超過世上任何人,祂甚至恩待那些頂撞祂、冒犯祂、忘恩負義的人。祂若判定一個人死後要下地獄受苦,並在永世裡要被丟進硫磺火湖,那必是最公義的判決。否則,神若不公平,祂豈能管理這宇宙,使萬有和諧運轉呢?

也就是因為地獄永刑的可怕,神才會付上祂獨生子的代價,為人捨命贖罪,否則祂大可不必這麼大費周章,救人還被人嫌棄。如今任何人只要信靠基督,就可以白白得蒙拯救,脫離地獄的永火。

我們若認為自己比神更明理,更有愛心,那是出於自己的狂妄和無知。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,神的殘忍也比人慈愛,我們對於神和祂的作為,永遠只有讚嘆和敬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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